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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MPA研究生导师遴选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2021年MPA研究生导师遴选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工商大研〔2021〕11号)文件精神,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6月24日讨论通过,本次遴选期内的下列成果,视为我校2021年MPA研究生导师遴选代表性学术成果:  

一、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项目:主持学校认定的省部级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国家级项目三大类科研项目  

三、专著: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四、获奖:学校认定的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五、案例:第一作者开发的案例获全国MPA教指委全国优秀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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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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