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工作动态 >> 正文 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导师遴选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6:37 作者: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工商大研〔2022〕10号)文件精神,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5月5日讨论通过,本次遴选期内的下列成果,视为我校2022年城乡规划学和MPA研究生导师遴选代表性学术成果: 一、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1.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1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A类期刊论文1篇(国际预警期刊除外)视为代表性成果2项; 2.项目:主持学校认定的省部级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国家级项目三大类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视为代表性成果2项; 3.专著: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4.获奖:学校认定的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5.资政成果:学校认定的获省部级主要领导人单篇肯定性批示或中央部委及以上机构采纳应用的资政建议。 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与2021年一致,保持不变) 1.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项目:主持学校认定的省部级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国家级项目三大类科研项目; 3.专著: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4.获奖:学校认定的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5.案例:第一作者开发的案例获全国MPA教指委全国优秀等级及以上。 js555888金沙 2022年5月5日 上一条:西南政法大学罗兴佐教授为MPA研究生开展题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线上专题讲座 下一条:首届MPA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顺利结束 【关闭】